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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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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大楼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地点:金阳新区金阳南路547号,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占地3020m2,总建筑面积38900m2,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科威特贷款,建设脑科大楼1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机械尾气、装修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⑵运营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的臭气、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汽车进出停车场的交通噪声、水泵、中央空调、车库排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通过采用性能好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并定期对机械和车辆维护、保养,装修过程加强通风。

  ②声环境: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③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入厕利用医院现有公用设施,施工期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

  ④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送指定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高雁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的填埋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弃的油漆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⑵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气:营运期产生NH3、H2S等臭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臭气通过密闭产生臭气的建构筑物、加强周围绿化等措施;汽车尾气通过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换气次数,送风口设在绿地区域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②废水: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试验室废水(化学沉淀、酸碱中和预处理后)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经过医院污水管网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排放标准限值(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污、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③固体废物:营运期医疗垃圾及危险废物送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④噪声:营运期通过对中央空调风冷机组置于楼顶(封闭式设计)、车库通风、排风和污水处理系统鼓风机、水泵均布置在地下,采取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减震等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贵阳市的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改善医院的医疗水平,一定程度缓解医疗资源紧缺的需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1、您(贵单位)是否了解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大楼建设项目?2、您(贵单位)认为本项目在建设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是?3、您(贵单位)认为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是?4、该工程项目对您(贵单位)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5、您(贵单位)对该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6、您(贵单位)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郭玉:(0851)7993967

  环评单位: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改制前名称贵州大学)

  宋文:13984007688 E-mail:370784912@qq.com

  八、公示时间:2017年 4月25日~2017年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