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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低值易消耗品常用供应商院内遴选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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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Y2021-H0804

 

我院拟于近期通过遴选方式新入以下医用耗材,具有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详情与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融资采购办联系。

公示及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9日

联系电话:0851-84139004

监督电话:0851-84845437

联系地址: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17楼融资采购办(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一、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耗材名称

使用科室

合同期限

规格

备注

1

煎药机包装袋

中医名医馆

1年

上下2卷为1套,10cm*400cm;可根据医院要求印制标识及相关文字内容。

用于煎药机熬制中药后打包装袋用。

二、报名要求

1、可以针对单独产品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到采购办报名。

3、投标商按规定制作完投标文件后,于公示(报名)期内(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密封交回采购办为报名成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商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6、投标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

7、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商投标的产品必须达到我院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若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资料、不满足技术参数等,我院有权终止合作,投标商将被记入医院不良记录供应商;

9、中标商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30日内和我院完成合同的签订;

10、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订货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送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期内的投标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无违法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9、产品彩页、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10、每个项目独立制作标书,并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

11、以上资料需盖投标商鲜章,做成投标文件,共3份。


附件:无违法行为承诺.docx

    价格承诺.doc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