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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金阳医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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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Y2023-F1106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具有相关能力的投标人均可前来报名,详情与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融资采购办联系。

  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

  联系电话:0851-84139004

  监督电话:0851-84845437

  联系地址: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17楼融资采购办(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一、报名要求

  1、只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格式要求:PDF)发至我院采购办邮箱,邮箱号:2941360089@qq.com,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评分标准及《响应确认回执》。

  2、在规定的时间将《响应确认回执》发至采购办邮箱,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回执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递交回执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00

  3、投标商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纸质版标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标书)至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17楼融资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商将被视为放弃。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00

  三、投标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期内的投标商营业执照、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等资质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4、无违法行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在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以上资料需盖投标商鲜章,做成投标文件,共3份。

附件:

非医疗设备类项目供应商报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