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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关于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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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群众对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患者全过程就医感受,根据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的要求,结合其他省市、本市部分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工作的相关做法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具体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项目名称

范围

费用

短途转运

10公里内

200元起步

长途转运

10公里外

15元/公里

1. 配备一医一护一驾,转运里程大于400公里配备驾驶员2名。

2. 收取费用采用单程计费方式,费用包含车辆油费、过路费。

3. 吸痰器、心电监护、鼻导管吸氧等不再另收取费用;但因特殊情况出现,使用车载药品、耗材等费用需按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收取。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书面反馈邮箱:

2483417978@qq.com;

联系电话:0851-87993931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