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桶装饮用水招标公示
我院拟于近期开展竞争性谈判,遴选一家符合资质的桶装饮用水公司与我院签署合同合作。符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详情与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联系。
公示及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0851-84845640
联系人: 赵爱莉
监督电话:0851-84845437
联系地址: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10号楼负一楼(总务科办公室3)(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一、报名要求:
1、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进一年内的水质检测报告(至少两个月的)到总务科报名。
3、投标商按规定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后,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名)(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密封交回总务科为报名成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谈判时进行现场报价。
5、投标商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服务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5、投标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或以上;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商投标的资料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资料、不满足投标要求等,我院有权终止合作,投标商将被记入医院不良记录供应商;
8、中标商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期内的投标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水质检测等资质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书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授权链需连续完整;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无违法行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价格承诺;
9、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合同期间无条件免费提供饮水机;
(2)、对我院的送水需求要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送达;
10、产品彩页、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11、独立制作标书,并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
12、以上资料需盖投标商鲜章,做成投标文件,共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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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总务科
2021.7.23


















